根据菏泽市国资委《菏泽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山东菏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阳光采购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菏建集团公司实际,经菏建国投公司批准,对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齐河金辰天悦壹品会议室简易扩音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 采购人: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菏建招字[2020]-22号
三、项目名称:齐河金辰天悦壹品会议室简易扩音系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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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 量  | 
   
    规格型号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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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投影仪  | 
   
    1台  | 
   
    3500流明,1024*76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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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电动幕布  | 
   
    1套  | 
   
    100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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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挂式音响  | 
   
    4个  | 
   
    会议室6米*9米,在此范围声音清晰即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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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无线麦克风  | 
   
    1个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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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高清网络球机  | 
   
    3套  | 
   
    200万数字高清摄像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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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高清网络枪式摄像机  | 
   
    10台  | 
   
    200万数字高清摄像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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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监控电视  | 
   
    1台  | 
   
    55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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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监控级硬盘  | 
   
    1块  | 
   
    13个摄像头监控时长约半个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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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硬盘录像机  | 
   
    1台  | 
   
    16路数字  | 
   
    /  |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供应商提供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方式
潜在供应商于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4:30-17:30,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业绩(附合同原件),到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3楼(306室)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方式:
联 系 人:郭衍顺
联系方式:0530-5928515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