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建国投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编辑人: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6/5/28 18:42:11 浏览次数:1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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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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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李浩教授讲授民法典有关知识
2026年5月是国家第6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普及学习民法典,5月28日,菏建国投举办了《民法典》专题讲座(法务合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第三期),邀请菏泽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李浩教授讲授民法典有关知识。讲座由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徐龙震主持。
李浩院长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以法治思维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主要从《民法典》的立法历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学习贯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阐述。李浩院长谈到,要从政治维度、经济维度、民生维度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他还结合《民法典》内容与菏建企业实际,讲解了一些建筑施工、建材及物业等领域的典型案例,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民法典》对于企业依法经营的启示。李浩院长还就企业如何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出了四点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民法典》对国企治理的时代意义;要聚焦合规经营,将《民法典》规则转化为企业治理的“安全阀”;要强化风险防控,严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法律底线;要坚持党建引领,构成“三治融合”的现代企业治理新格局。
徐龙震在主持讲座时强调,要学好用好《民法典》,做好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文章,擦亮“法治菏建”品牌。今后,一要依法预防,积极作好合同风险防范前置工作。无论是谈项目、谈合作,都要高度重视相对方的尽职调查,要对相对方的股权结构、资产财务、诉讼案件、信用情况调查掌握,要对合同条款精准把握,据理力争。二要依法履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执行。在履约过程中,不仅要做好质量安全工作,还要做好资料证据收集工作。三要依法清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利益。对于恶意拖欠工程款、货款、物业费的企业和个人,该起诉的要坚决起诉,并要充分利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等手段,最大限度的回收账款,确保颗粒归仓,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菏建国投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全体人员、二级单位在家领导班子成员、三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法务、合同管理人员等聆听了讲座。



